定兴县自获得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先行县以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项目按照“建一个验一个,合格一个奖补一个”原则加速推进项目进程。我县委托保定盈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现对验收合格的承办企业进行资金拨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实际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公示如下:
拟拨付定兴县恒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73万元;
拟拨付定兴县乐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113万元;
拟拨付定兴县宁杨商贸有限公司2.6万元。
现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如下:
县商务局:0312-6922663
县纪检委:0312-6928906
县审计局:0312-6922176
定兴县商务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