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保定市人民政府
                                                 
首页 | 走进定兴 | 政务频道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网站搜索
 
  您好!欢迎您来到定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留言
查看我的留言  我要留言   留言统计

留言标题:个人档案如何调转
留言内容:你好,本人档案现寄存于定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应公司要求需把档案转职公司所在地(已开具调档函),请问该如何办理?定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预留电话0312-5870788多次拨打均无法接通。
留言时间:2024-12-16 15:20
管理员回复: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将此问题转办至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经了解,由于该部门来电咨询业务繁忙,未能及时接到您的电话。2024年12月17日9:17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为您解决了调档需求。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留言标题:学籍问题
留言内容:请问本县小学生的学籍可以在网上查询吗?自主查询或者有其他方式吗
留言时间:2024-10-14 15:13
管理员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接到您的留言后,县政府立即责成教体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河北省目前未开通学籍自主查询。针对如何查询学籍问题,您可咨询学校班主任或学籍管理员或到教体局普教股查询。详情可咨询教体局,电话:0312-6912273.(处理单位:教体局,回复时间:2024年10月15日)


留言标题:小学报名时间
留言内容:定兴县城内小学什么时候招生?
留言时间:2024-07-09 09:38
管理员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接到您的留言后,县政府立即责成教体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根据《定兴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定教领字【2024】1号文件精神要求,公办小学招生安排在7月30日之前完成,具体招生报名时间以各小学学校招生通知为准。详情可咨询教体局,电话:0312-69122173.(处理单位:教体局,回复时间:2024年7月9日)


留言标题:增加公交车站点
留言内容:紫玉府附近希望增加公交站点,出行很不方便
留言时间:2024-05-04 21:07
管理员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接到您的留言后,县政府立即责成交通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我县正在实施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将对现有公交线路进行优化调整。现已在紫玉府周边规划了公交站点,望广大居民耐心等待,交通局将积极推进此项事宜,从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详情可咨询交通局,电话:0312-6922161。(处理单位:交通局,回复时间:2024年5月10日)


留言标题:关于在定兴与高碑店断头路通行后,定兴汽车站增加定兴往返高碑店东站及高碑店站专线班车的建议
留言内容:困扰群众的高碑店与定兴断头路的即将开通,我有一个建议,就是在断头路通车后希望交通部门开通定兴到高碑店东站,998路高碑店总站,高碑店站的往返专线班车,为群众的出行提供方便,外出返乡人员连年增加,人们只有坐火车或者高铁出行,这去高铁站或者998城高碑店际站大都是打车或者亲友接送,造成极大的浪费,我建议有关部门协同汽车站开通定兴往返高碑店东站,998高碑店总站,高碑店站的专线班车,服务外出就医工作和返乡的乡亲们,为老百姓做一些实事,岂不美哉,再次感谢各位领导给予重视百姓的心声!
留言时间:2024-03-14 16:30
管理员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接到您的留言后,县政府立即责成交通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开通定兴县至高碑店东站的公交线路已纳入我县整体公交规划,同时已与高碑店交通运输局沟通,目前与定兴县北环连接路正在准备施工阶段,因此待道路整体贯通通车后立即启动该公交线路,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望广大乘客理解和支持。详情可咨询交通局,电话:0312-6922161。(处理单位:交通局,回复时间:2024年3月15日)


留言标题:夏、冬季可否合理调控路灯时间
留言内容:城区路灯冬天和夏天早上关闭时间可适当调整,夏天五点多就亮了也要到七点闭灯。冬季本身天亮的晚,早上六七点钟送孩子路灯就不亮了,路上根本看不清,加上雨雪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建议主管部门冬季可以延长到早上七点半关闭,夏季早上六点关闭,这样还可以节省一些电费。
留言时间:2024-01-17 11:00
管理员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接到您的留言后,县政府立即责成执法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目前我县城区路灯主要的开闭方式为微电脑时间控制方式开启关闭路灯,城区主要道路冬季采用分时控制的方式开闭路灯,现阶段第一次开灯时间为当日17:30,关灯时间为当日夜23:00,第二次开灯时间为次日凌晨5:00,关灯时间为次日晨7:10,夏季仅为一次开灯,无次日清晨亮灯。 开闭灯时间依据为:以定兴县城区通兴东路为基准坐标(东经115.8022;北纬39.2525),结合国家授时中心该坐标日出日没时刻表进行动态调整设置,城区主要道路每年10月到翌年3月(实时调整)采取两次开闭灯机制(重大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确保清晨二次亮灯后方便广大居民出行。一般道路及城区外围道路全年采取一次开灯至夜23:00整体闭灯,调整频率为结合实际情况约每10日调整一次。 目前,执法局按照实际情况正在组织调整。一是对路灯控制微电脑时控器整体进行校时确保设备运行准确;二是结合城区主要道路及行人集中出行时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三是增加调时开闭灯时间动态频次,确保开闭灯时间尽量精准。 详情可咨询执法局,电话:0312-7112577。(处理单位:执法局,回复时间:2024年1月22日)


留言标题:冬季采暖
留言内容:你好,请问2023-2024取暖季,定兴农村地区气代煤采暖季运行补贴政策是什么,补贴标准是多少,谢谢!
留言时间:2023-12-26 10:00
管理员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接到您的留言后,县政府立即责成住建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经核实,定兴县气代煤政策从2016-2017年开始,运行市级补贴政策适用于往年及今年纳入省、市计划并经省、市确认的气代煤用户,期限为9年。前3年按采暖季用气1元/立方米标准执行满3年后,市级严格参照省级运行补贴标准(即采暖季用气补助0.8 元/立方米,每户最高补助气量 1200 立方米,省市县各承担三分之一)退坡,第4-6年退坡至 50%(0.4元),第7-9年退坡至 25%(0.2元)。详情可咨询住建局,电话:0312-6923278。(处理单位:住建局,回复时间:2023年12月26日)


留言标题:居民医保参保地是石家庄,现在定兴生活,居民医保需要变更参保地再缴费吗
留言内容:领导好,我的居民医保原来在石家庄参保缴费,现在回定兴长期居住了,居民医保需要怎么变更回定兴,具体该怎么走手续麻烦回复一下,谢谢。
留言时间:2023-11-02 13:35
管理员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接到您的留言后,县政府立即责成医保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如需在定兴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提前暂停石家庄原参保信息。 二、原参保地医保暂停成功后,可持相关证件到定兴县医保大厅办理参保登记业务,也可在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线上自行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完成后可缴纳定兴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定兴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 如您有其他问题可随时联系医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312-6925136。(处理单位:医保局,回复时间2023年11月8日)


留言标题:高温补贴
留言内容:单位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为什么有的单位不发
留言时间:2023-08-24 15:06
管理员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接到您的留言后,县政府立即责成人社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感谢您的留言:高温补贴发放的条件是:《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补贴发放的标准是: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以作业环境为依据并以实际出勤作业时间确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5元。(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者,视同室外作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 如您符合高温补贴发放条件,用人单位未发放补贴,建议您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电话:0312-6928366(劳动监察)/0312-6924028(劳动仲裁)(处理单位:人社局,回复时间:2023年8月25日)


留言标题:天然气涨价
留言内容:保定市发改委发通知主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怎么咱们定兴县的燃气价格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也涨到了3.18元?咱们定兴县也算保定市主城区吗?而且物联网燃气表也显示阶梯气量了,普通老百姓还能用得起吗?
留言时间:2023-07-01 13:40
管理员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接到您的留言后,县政府立即责成发改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2024年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55号)精神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缓解居民用天然气购销价格倒挂矛盾,保障居民用气稳定供应,疏导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根据《定兴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规定,制定价格联动调整方案,并对外公布实施。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上调0.40元/立方米。第一阶梯价格由2.78元/立方米上调为3.18元/立方米;第二、第三阶梯价格分别按照第一阶梯的1.15倍、1.3倍调整为3.66元/立方米、4.13元/立方米。6月26日,县发改局印发《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定发改价格〔2023〕12号)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据了解,此次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保定市所辖县(市、区)均上调0.40元/立方米,我县价格水平与周边县(市、区)相比基本持平。 考虑到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疏导后对用气户的影响,减少燃气费用支出,调整了阶梯气量和用气范围,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和冬季用气采暖需求。一是居民生活用气(炊事和生活热水用气)一档气量由300立方米调整为500立方米,提高了200立方米;二档气量调整为501-1200立方米,提高了600立方米;三档气量提高到1200立方米以上。二是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城区壁挂炉采暖用气和农村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执行阶梯气价一档标准为3.18元/立方米。详情可咨询发改局,电话:0312-6922081。(处理单位:发改局,回复时间:2023年7月7日)
共计500当前第1/50首页 上一页1234567891011下一页末页
Copyright 2013 DingXing China All Right Reserved
定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定兴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电话:0312-6922529
冀ICP备06034121号 冀公网安备 1306260200005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26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