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定兴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定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四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们主要对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收费等情况进行了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社会热点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重要政策,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公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政策文件、 重大会议信息,及时公开预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未接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全年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进一步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明确了责任股室,明确了3名工作人员,促进了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已发布信息的常态化核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充分利用微信群、"定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在线服务、公众互动等方面做细、做实。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
1、组织领导。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主管领导,负责与上级的协调沟通,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2、制度建设情况。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
3、机构建设。明确了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室,配齐了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我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府信息更新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拓展。
具体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细则,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细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校”制度,强化审查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全面、真实、有效;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