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张利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陈学东同志协助局长负责机关财务、人事、后勤、党建、安全生产、信访稳定、信息宣传、工青妇、经济建设资金、土地出让金管理、会计事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分管办公室、经建股、国资办、综合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冬梅同志协助局长负责财政资金拨付、预算业务、行政政法资金、教科文资金、社保资金工作,分管国库股(财政集中支付中心)、预算股、文教行政政法股、社保股;
党组成员李海超同志协助局长负责财政监督、农村财政、农村综合改革,分管监督检查中心、农财股;
党组成员姚志同志协助局长负责非税收入、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综合治税、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非税收入服务中心、评审中心、综合治税办、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