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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 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去年以来,随着公众自身知情、参与、监督、维权意识的增强,公民向政府及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呈上升趋势。部分乡镇、部门对信息公开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对申请内容把握不准、遗漏答复内容或答复内容不符合申请要求等,有的已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和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人员负责,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一要正确区分群众意见、信访投诉等与信息公开申请之间的界限,对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及时依法予以答复。二要建立健全登记受理制度,对邮寄传真来信来函、来访群众当场填写的申请表等做好登记受理。办理信息公开答复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信件邮寄凭证等多种材料,要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归档备查。

二、规范答复行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必须是书面答复,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各单位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无论是否属于政府信息、是否属于本单位的职责、是否予以公开等,都必须在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确需延迟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到期前将延迟答复告知书送达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如申请转办、第三方意见征询等,也要书面告知申请人。办理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矛盾化解等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

三、积极做好审查。各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要认真审查申请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等是否齐备。要求提供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是否出示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作出更正或补充。对一些涉及两个以上政府信息的申请,可告知申请人按“一事一申请”原则加以调整。要认真审查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是否由本机关制作或获取,是否已主动公开,是否需要汇总、加工及重新制作,是否需要保密、报批、征求第三方意见,然后按不同情形作出相应的答复。避免因审查不到位导致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申请要求作出书面答复前,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征询法律顾问意见,也可向县政府法制办或信息科咨询、商议。

    四、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两种基本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可以有效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各乡镇、各部门要依托本单位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栏等渠道,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主动公开,以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节约行政成本。

名称 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 公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812498/2016-00022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6-02-23
主题分类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