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统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统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立足统计信息优势,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有效提升了统计信息服务能力、统计工作透明度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平台,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统计信息,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统计执法调查项目发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
进一步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及时有效推动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按时发布公开统计数据,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准确解读第七次人口普查,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未接到政务服务统一平台的投诉和意见。
规范依申请公开回复流程。对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有申请必有回复、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解释说明,对不知晓办理途径的告知其办理途径,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尽力做到让社会公众满意。2021年县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我局制定了明确制度,遇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形成审核—研究—受理—沟通—流转—审核—答复—归档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申请人的需求,有效为申请人解决现实问题。
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我局积极做好人员、技术的准备,按时完成门户网站数据的发布与更新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统计局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需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人员力量不足、内容需进一步丰富、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我局的工作流程,并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其次,优化政府信息相关栏目的设置,进一步充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监督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工作效率。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的公开化,及时公开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法,公开统计调查流程、统计操作规程、统计行为规范和统计数据质量标准,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认同感,使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营造良好的统计社会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