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202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北河镇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社会热点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重要政策,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公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政策文件、重大会议信息,及时公开预决算等信息。2025年,共办理行政许可301项,公开行政处罚事项0项,办理行政强制0项。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北河镇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5年北河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北河镇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查、维护、更新,建立部门信息员队伍,提高业务水平,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进一步强化信息内容审核审查,坚决把牢信息的语言文字关、规范关和政治导向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北河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同时同步发布各类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作用,进一步强化提升为群众答疑解惑、政策解读、在线服务等作用,全面提升群众知情权、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2025年,北河镇持续强化对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信息公开范围,提升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的突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数量
本年新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足。
(二)改进措施:一是全面优化人员配置。择优选择年纪轻、学历高、责任强的人员加入到政务公开队伍中来,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持续强化日常学习。积极强化日常业务技能学习,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对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北河镇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